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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智牌完整规则 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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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原则

裁判是中立的裁决者,也是政策与规则的执法者。通常情况下,裁判不应干预游戏的进行,但在此数类情况下,裁判应及时介入:裁判认为已有人违反规则,抱有顾虑或疑问的牌手请求协助,或裁判希望防止局势恶化。裁判并不会阻止游戏失误的发生,而是会去解决已发生之失误,处罚违反规则和政策的牌手,并以身体力行和交际手腕来宣导公平的比赛和运动道德。为避免或预防游戏之外的失误发生,裁判可以介入。

以该场比赛的执法严格度(REL)为基准,所有牌手都会受到平等的对待。对某牌手过去作为的认知,并不会影响对违规的认定或是处罚的采用,但是有可能影响调查的方式。比赛的执法严格度界定了此比赛预期参赛牌手对于规则和政策的了解程度,以及游戏的技术水准。

若因某牌手曾经参加过专业等级的比赛,就以不同的态度对待他的话,便表示没有让每个牌手都有相同的标准,进而造成依裁判对牌手背景熟悉与否而做出不一致的规则解释。专业牌手参与一般等级执法严格度的比赛时,不该被认定是以高水平的技术来对抗经验较少且对规则不熟的牌手。

处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牌手在往后犯下类似的失误。为达成此目标,必须向该牌手解释所违反之规则或政策,使处罚有其教育意义。处罚的效果也包括教育比赛中其他牌手并造成警惕,且会用来持续记录牌手的行为。

对违规的处罚严重程度基于以下因素:

  • 滥用的可能性(或是行为曝光的风险)。
  • 该牌手在此比赛中累犯。
  • 在发现、调查和解决的过程中,此问题造成的干扰多寡(对时间和对人力的影响)。

只有主审才有权力不依此方针来作处罚。除非在重大且特殊的状况中,或是没有可供运用的指导原则,否则主审都不该背离此方针的处理流程。重大且特殊的状况很少见——桌子垮掉、补充包内含其他系列的牌等等。执法严格度、比赛的回合、牌手的经验高低和年龄、特别想教育该牌手,以及裁判的等级,均不算是特殊状况。如果其他裁判认为有理由不遵循罚则方针,则必须请示主审。

裁判的举止应该以协助牌手为出发点,并维持比赛的统一与公平。应该鼓励牌手尽量多利用裁判,且在需要请裁判协助时也不用犹豫。如果牌手犯规后自行发现此状况,并且立刻在自己可能从犯规中获益之前通知裁判,则主审可以选择减轻罚则(且不算作未遵循此方针),不过仍然应依照所建议的流程来修正失误。举例来说,牌手将套牌拿给对手洗牌,并且在替对手的套牌切牌时,发现自己某张应该要放在套牌中的牌还混在前一盘游戏的放逐区里。如果他立刻通知裁判,则主审可以选择判一个警告,而不是判一盘负。

裁判也是常人,也会犯下错误。若裁判确实出现了失误,他应承认错误,向牌手致歉,且如果发现尚属及时,还应该进行修正。若是由于裁判给予的错误信息导致牌手犯下违规,主审有权将罚则降级。举例来说,某牌手询问裁判某张牌是否在该赛制中合法时,裁判回答他说“是”;此后当该牌手的这套牌因为这张牌之故被判为非法套牌时,主审应依照正常的规程来修正此套牌登记表,但可以将罚则降级为“警告”,因为是由于裁判的失误直接导致了此违规行为的发生。

1.1. 执法严格度(REL)的定义

执法严格度的用途,是让牌手和裁判对于此比赛的规则执法严厉与否、正确进行游戏的水准以及使用的程序,能够先有所预期。

比赛的执法严格度应该配合所提供的奖品,以及牌手为参赛所可能花费的路程来增加。远道而来参赛的牌手,通常会希望比赛更具竞争性;他们更期望看到一场能够严格遵守游戏规则及处理程序的正规比赛。比赛的执法严格度正是此点的反映。

一般级别

一般的比赛主要是为了娱乐和社交,而非铁面无私。大部分的比赛都是采用这个等级,除非比赛提供了一定程度的奖品或是邀请资格。对牌手的期待是应该知道大部分的游戏规则,可能听过一些比赛政策或知道哪些事情“很不好”,但通常是以类似自己在家玩的方式来比赛。牌手还是有责任去遵循规则,但所强调的主要在于教育性和运动道德,而不是技术上的精确无误。在此类赛事中处理牌手违规行为的细则,由《一般严格度下执法指南》此份文档详述。

竞争级别

竞争等级的比赛通常指有着高额奖金,或有专业赛邀请资格的比赛。对牌手的要求是了解游戏规则——但不需要到详尽的地步——并熟悉竞赛政策和流程,但是无意的失误不会导致严厉的处罚。为了保护所有牌手的乐趣,这类比赛要尽力维持一致性,也要了解并非所有牌手都十分清楚专业级比赛的架构、适当的流程,以及规则。

专业级别

专业等级的比赛会提供高额的奖金、声望和其他福利,吸引牌手不远千里而来。这些比赛和竞争等级的比赛比起来,更要求牌手具备高水准的行为和精确的游戏动作。

1.2. 各式处罚之定义

注意

注意是指对牌手的口头告诫。注意使用于轻微失误的行动或是干扰,以简单话语便能修正这些行为或状况。作出注意判决时不需要给予延长时间,但需要多一些时间来解决的注意判决则应该升级为警告。有累犯之虞的注意处罚,必须在该场比赛中留下纪录。

警告

警告是有正式记录的处罚。警告使用于不正确的行动,且需要些许时间来执行修正的流程。其目的是用来针对已产生的问题,警示相关裁判和牌手,并将此违规在DCI处罚数据库中留下永久记录。如果解释规则花费超过一分钟的时间,则要给予延长时间。

一盘负

当发生此类情形时,应给予一盘负的判罚:对犯规的修正需花费大量的时间,可能拖延整个比赛进行,或对比赛产生显著的影响;因实质干扰之故导致游戏无法继续进行。此判罚也适用于让牌手因此获利之可能性较高的情况。

一盘负处罚会立刻结束目前这一盘游戏,犯下此违规的牌手在对局纪录上会视为是输掉一盘。如果还有下一盘,则得到一盘负处罚的牌手选择下一盘是否要先手。如果在对局开始之前就得到一盘负处罚,则本盘游戏之所有牌手在第一盘开始之前都不能使用备牌(如果该比赛有使用备牌)。

一盘负处罚适用于发生犯规的该盘游戏,倘若牌手已经结束该盘游戏,或是比赛正进行到两局之间,则一盘负适用于该牌手的下一盘游戏。如果游戏中所有牌手同时受到一盘负之处罚,则此些“一盘负”处罚会记录在案,但不会影响当前对局的成绩。如果某牌手在受到一盘负处罚的同时,他的对手被判以一局负,则此一盘负处罚将顺延到下一局。牌手即便退出比赛,也是还会受到一盘负之处罚;如果是在两局间给予牌手此处罚,则即便该牌手下一局未被配对,他也会受到此处罚。

一局负

一局负是严厉的处罚,通常用于对局无法于时限内完成或时对局本身被干扰无法完成的情况。

一局负的处罚应该适用于发生违规的该对局,倘若牌手已经结束该对局,则应将一局负适用于该牌手的下次对局。即使此牌手在比赛中弃权,虽然他们不会出现在下一局的配对中,还是会得到一局负的处罚。

取消资格

取消资格处罚用于伤害比赛之公正性,或是严重举止违背运动道德的行为。

并不是只有参与比赛的牌手才会得到取消资格的处罚。旁观者和其他观众都有可能。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则必须使用威世智比赛回报程序(Wizards Event Reporter, “WER”)将他们输入至此比赛,使之可以被取消资格并回报给DCI。

给予取消资格的处罚可以不需要行为上的证据,只要主审研判有明显的信息,足以相信此比赛的公正性可能受到损害即可。建议主审在回报时反应这个事实。

此处罚生效时,牌手输掉目前正在进行的该局,然后将牌手退出比赛。如果牌手在他被取消资格之前就已获得奖品,则他可以保留那些奖品,但不会再得到其他本来应得的奖品或奖赏。

当比赛中有牌手被取消资格时,该牌手会被移出比赛,并且不会出现在比赛排名上。这代表排名比这些牌手低的选手,会因此在排名上前进一位,并获得新排名所应当给予的奖励。如果取消资格的处罚是发生在比赛赛程划分之后,则牌手虽然排名上有进位,但是不会递补来进行后续的比赛。例如,有位牌手在专业赛预选赛的四分之一决赛中被判了取消资格,之前排名在第九名的牌手并不能加入八强的单淘汰赛中进行比赛,但是在最后的排名上会前进到第八名。

关于取消资格流程的更多信息,可参见:http://blogs.magicjudges.org/o/disqualification-process/

1.3. 应用处罚

任何级别高于“注意”的处罚,都必须记录在比赛报告当中,以在DCI处罚数据库中留下永久记录。此外, “一盘负”以上之处罚(含“一盘负”)都必须回报给主审,并建议仅由主审来作这类的判罚(迟到(3.1)和套牌失误(3.5)此两项违规除外)。

作出任何处罚时,裁判都必须对涉及该违规的牌手们解释修正状况的流程,以及其处罚。如果主审选择不遵循违规处理方针,则主审应解释标准的罚则,以及不遵循的理由。

有些罚则会在基本的处罚之外,包括额外叙述修正此犯规的流程的叙述。这些流程是用以保护工作人员免于不公正、偏见或是偏袒的指控。如果裁判的规则解释和引用的内容一致,而牌手还有所抱怨,则“指控该裁判不公”此事会转变成“指控方针不公”。裁判若不遵循这些流程,可能会引来相关牌手或是旁观者对裁判的指控。

这些流程不会也不该考虑游戏进行过的部份、游戏目前的状况,或是谁会因此流程与所连带的处罚而得到策略上的好处。此流程只是试图要“修复”游戏的状况,遗漏一个小细节或是表现出对某牌手的偏袒(即使不是有意的),都不是好主意。

不相关的违规同时发生或是在同时被发现,就必须要个别的来处罚;但如果基础根据是相同的,则只有最严重的那个会生效。如果第一个处罚会让第二个针对同一位牌手的处罚无法在此局生效(例如一局负判决连同一盘负判决),则最严重的处罚会最先生效,比较轻微的则顺延到下一局。

某些违反比赛规则的情事并不会符合任何一个违规的准则。许多牌手会犯下的轻微违规时蓄意的、却未被定义为特定的违规,则可先以注意来处理。如果牌手依然故我,则裁判必须告知牌手切勿再犯,并将往后之类似行为作为“举止违背运动道德~轻微”处理。

1.4. 倒回

本文档中的某些违规允许裁判考虑进行倒回。由于此举可能会向牌手透露信息,且牌手可能由此改变游戏行动,因此“倒回”应作为最后的处理手段,仅适用于“保留当前游戏状态反而结果更糟”的情形。良好的倒回结果应是:双方牌手获得的信息与此前一致,游戏进行的过程没有区别(错误已被修正)。这意味着倒回仅适用于存在最小决策树之情形。

只有主审可允许进行倒回。在大型比赛中,主审可委派领队承担此许可职责。

执行倒回的流程如下:从最近的行动开始逐步回退,还原做过的所有行动,直到游戏来到发生失误的时间点为止。所有的行动都必须还原;不得省略或重排一连串行动当中的若干步骤。如果在还原行动时,涉及到有牌手无法辨认之牌张(通常是因为该牌被抓上手),则从可能的牌张中随机选择一张。再次洗牌可以还原洗牌此动作。

涉及随机/未知元素之倒回应谨慎处之,在进行倒回会导致或极可能导致牌手最终手牌内容与正常完成抓牌动作之结果不同的情形下尤甚。举例来说,除极特殊情况外,在牌手能够将牌库洗牌的情况下,不应将牌放回牌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