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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ffing-guideline-cs [2019/04/26 18:16] Hao Du |
staffing-guideline-cs [2019/04/26 18:36] (当前版本) Hao Du [工作人员建议方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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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5: | 行 5: | ||
**执法严格度为一般之赛事:** | **执法严格度为一般之赛事:** | ||
* 预期**8 – 35**位牌手:需要一位一级或更高级别裁判。 | * 预期**8 – 35**位牌手:需要一位一级或更高级别裁判。 | ||
- | * 预期**36 – 70**位牌手:需要二位一级或更高级别裁判。 | + | * 预期**36 – 70**位牌手:需要两位一级或更高级别裁判。 |
* 预期**71**位以上牌手:需要二级或更高级别裁判担任主审;另外每35位牌手需要一位裁判(包含主审在内)。 | * 预期**71**位以上牌手:需要二级或更高级别裁判担任主审;另外每35位牌手需要一位裁判(包含主审在内)。 | ||
**执法严格度为竞争之赛事:** | **执法严格度为竞争之赛事:** | ||
* 预期**8 – 35**位牌手:需要一位二级或更高级别裁判。 | * 预期**8 – 35**位牌手:需要一位二级或更高级别裁判。 | ||
- | * 预期**36 – 70**位牌手:需要二位二级或更高级别裁判。 | + | * 预期**36 – 70**位牌手:需要两位二级或更高级别裁判。 |
* 预期**71 – 105**位牌手:需要三位二级或更高级别裁判。 | * 预期**71 – 105**位牌手:需要三位二级或更高级别裁判。 | ||
* 预期**105**位以上牌手:需要一位二级或更高级别裁判担任主审;另外每35位牌手需要一位裁判二级或更高级别裁判(包含主审在内)。 | * 预期**105**位以上牌手:需要一位二级或更高级别裁判担任主审;另外每35位牌手需要一位裁判二级或更高级别裁判(包含主审在内)。 | ||
行 16: | 行 16: | ||
</WRAP> | </WRAP> | ||
- | 任何预期超过**150**位牌手之赛事建议除了裁判之外另外使用专职之记分员。 一级裁判(以及在一般执法严格度之下的裁判候选人)可在主审调配之下进⾏训练。我们建议在2-4位裁判团队中可提供一个训练职位,在此标准下可提供最佳之训练效果且不会影响比赛品质。更大型之赛事可以提供更多之训练职位。 | + | 任何预期超过**150**位牌手之赛事建议除了裁判之外另外使用专职之记分员。 |
- | 此为最低限度之裁判人数建议。在一些特殊情境中需要使用额外的裁判,例如比赛区域区分至不同的房间时。向您的主审进一步咨询特殊情境的建议。 | + | 一级裁判(以及在一般执法严格度之下的裁判候选人)可在主审调配之下进⾏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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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建议在2-4位裁判团队中可提供一个训练职位,在此标准下可提供最佳之训练效果且不会影响比赛品质。更大型之赛事可以提供更多之训练职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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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为最低限度之裁判人数建议。在一些特殊情境中需要使用额外的裁判,例如比赛区域区分至不同的房间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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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您的主审进一步咨询特殊情境的建议。 | ||
===== 上述方针定立理由与常见问题 ===== | ===== 上述方针定立理由与常见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