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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智牌裁判行为守则 [2015/01/06 09:26] mtgjudge |
万智牌裁判行为守则 [2018/03/01 09:51] (当前版本) mtgjud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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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智牌裁判行为守则 ====== | ====== 万智牌裁判行为守则 ====== | ||
- | //最近更新于2015年1月1日//\\ | + | //最近更新于2018年1月25日//\\ |
- | 下载本文件({{:magicjudgecode_20150101_cs_rev2.docx|DOCX}}) | + | 下载本文件({{:magicjudgecode_20180125v2_cs.docx|DOCX}} | {{:magicjudgecode_20180125v2_cs.pdf|PDF}})| 本文件译者:杜昊\\ |
+ | 英文原文地址:[[https://blogs.magicjudges.org/conduct/magic-judge-code/]] | ||
===== 简介 ===== | ===== 简介 ===== | ||
行 10: | 行 11: | ||
裁判应当维护这些价值取向,牺牲部分个人时间来帮助运行比赛、作出裁定、以及处理社群的担忧和问题。从回答本地店家中规则问题的裁判到专业赛主审,所有裁判共同的目标是使牌手从万智牌中获得乐趣,使万智牌比赛公平进行。 | 裁判应当维护这些价值取向,牺牲部分个人时间来帮助运行比赛、作出裁定、以及处理社群的担忧和问题。从回答本地店家中规则问题的裁判到专业赛主审,所有裁判共同的目标是使牌手从万智牌中获得乐趣,使万智牌比赛公平进行。 | ||
- | 裁判在万智牌社群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拥有社群赋予的信任和权威;我们执行规则、给出判罚、甚至取消牌手的资格。与此相对应的是,社群期望裁判的行为能够值得这份信任和权威。 | + | 裁判在万智牌社群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拥有社群赋予的信任和权威;我们执行规则、给出判罚、甚至取消牌手的资格。与此相对应的是,社群期望裁判的行为能够值得这份信任和权威。因此,不允许被记录在案的性犯罪者成为裁判计划的成员、或留在裁判计划中。然而,在因重大且特殊的情形而引致此类记录之事件中,我们也理解每个人应当得到平等的机会申明相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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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有事件须呈交给裁判行为委员会及主管的区域协调员。在裁判行为委员会判决事件为“无处理”的情形下,该判决不能免除当事裁判遵守任何适用的当地法律以及威世智对赛事主办方和WPN赛事之要求的责任。 | ||
本文件帮助裁判理解其责任。它帮助定义了什么行为是可接受的,什么是不可接受的。 | 本文件帮助裁判理解其责任。它帮助定义了什么行为是可接受的,什么是不可接受的。 | ||
行 27: | 行 30: | ||
裁判应当在适当的比赛文件指导下,不加立场地行使其身份和权威。裁判应该公平地、尊重地对待万智牌社群的任何成员,而不因其种族、性别、性别表现/身份、肤色、信仰、国籍、性取向而有所差异。社群成员的声望、名气、水平或其他类似的因素不应影响裁判对待其的方式。裁判可以更加密切关注具有可疑行为历史的人,但不应只因此原因对其是否作弊做出不公允的决定。 | 裁判应当在适当的比赛文件指导下,不加立场地行使其身份和权威。裁判应该公平地、尊重地对待万智牌社群的任何成员,而不因其种族、性别、性别表现/身份、肤色、信仰、国籍、性取向而有所差异。社群成员的声望、名气、水平或其他类似的因素不应影响裁判对待其的方式。裁判可以更加密切关注具有可疑行为历史的人,但不应只因此原因对其是否作弊做出不公允的决定。 | ||
- | //**裁判不应利用其裁判身份或权威获取不应得的个人利益。**// | + | //**裁判不应利用其裁判身份或权威获取不应得的个人利益或以恶意行事。**// |
- | 裁判应该服务万智牌社群。在一般级执法严格度赛事中,若裁判所在的对局中出现争执,裁判不应无理由地做出对其有利的裁定。裁判不应因私人分歧判罚牌手,亦不应因私人关系而不判罚牌手。裁判不应为了欺诈而利用其身份获取信任,也不应利用其能够接触其他牌手套牌或赛事主办方的产品的便利进行偷窃或其他不诚实的行为。 | + | 裁判应该服务万智牌社群。在一般级执法严格度赛事中,若裁判所在的对局中出现争执,裁判不应无理由地做出对其有利的裁定。裁判不应因私人分歧判罚牌手,亦不应因私人关系而不判罚牌手。裁判不应为了欺诈而利用其身份获取信任,也不应利用其能够接触其他牌手套牌或赛事主办方的产品的便利进行偷窃或其他不诚实的行为。裁判永远不应该滥用其所获得的信任以获利,且应尊重他人的底线和隐私权。裁判不应在未获私人信息的所有者之允许时,向未授权的来源泄露裁判可能获知或被告知的此类信息。 |
//**裁判应当创造友好的环境。**// | //**裁判应当创造友好的环境。**// | ||
行 41: | 行 44: | ||
//**任何可视为牌手不当行为的行为均应视为裁判不当行为。**// | //**任何可视为牌手不当行为的行为均应视为裁判不当行为。**// | ||
- | 由万智牌违规处理方针(IPG)中定义的举止违背体育道德~严重或作弊,以及一般执法严格度下定义的严重问题均视为裁判不当行为。因不当行为受到牌手调查委员会的禁赛或其他处罚的裁判,会受到裁判计划至少相等时间的停权或相适应的处罚。 | + | 由万智牌违规处理方针(IPG)中定义的举止违背体育道德~严重或作弊,以及一般执法严格度下定义的严重问题均视为裁判不当行为。因此类问题而受到威世智或牌手调查委员会的禁赛之裁判,会受到裁判计划至少相等时间的停权处罚。 |
===== 行为与万智牌的关联 ===== | ===== 行为与万智牌的关联 ===== | ||
裁判拥有展现万智牌社群最好的一面和裁判社群价值取向的责任。然而,疑似不当行为和万智牌的联系程度是很重要的考虑因素。 | 裁判拥有展现万智牌社群最好的一面和裁判社群价值取向的责任。然而,疑似不当行为和万智牌的联系程度是很重要的考虑因素。 | ||
- | 裁判认证等级的提高代表着社群中更高的信任和地位。因此,裁判的认证等级是不当行为调查中应考量的因素。 | + | 更高的裁判认证等级代表着社群中更高的信任和地位。因此,裁判的认证等级、以及裁判计划中的角色是不当行为调查中应考量的因素。 |
- | + | 例如,区域协调员(RC)、计划协调员(PC)和大奖赛主审(GPHJ)的公开行为在社群中都被视为与万智牌和裁判计划有关系,其程度与其他裁判有本质的不同。因此,具有高级角色的裁判之公开行为在任何时候应至少视为部分关联。 | |
- | 例如,区域协调员(RC)、4级和5级裁判的公开行为在社群中都被视为与万智牌和裁判计划有关系,其程度与其他裁判有本质的不同。因此,区域协调员、4级和5级裁判的公开行为在任何时候应至少视为部分关联。 | + | |
为了评价不当行为,根据与万智牌的关联程度,将行为分为以下三类: | 为了评价不当行为,根据与万智牌的关联程度,将行为分为以下三类: | ||
行 80: | 行 82: | ||
=== 没有关联 === | === 没有关联 === | ||
- | 如果疑似不当行为与万智牌和/或裁判执法的唯一联系只有作出该行为的人是一位认证裁判,裁判计划便不会考虑该疑似不当行为。但是,非常严重的疑似不当行为可能包含值得裁判计划考虑的重大和特殊的情形。 | + | 如果疑似不当行为与万智牌和/或裁判执法的唯一联系只有作出该行为的人是一位认证裁判,裁判计划便不会考虑该疑似不当行为。但是,非常严重的疑似不当行为可能包含值得裁判计划考虑的重大和特殊的情形。威世智可能会主持对此类情形的处理。 |
- | ===== 附录A~鉴别、举报及处理不当行为的行事流程 ===== | + | ===== 鉴别不当行为 ===== |
- | 裁判行为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来裁定裁判的行为是否存在问题,以及不当行为应如何从裁判计划的角度来处理。委员会由数位3级以上裁判组成,由4级和5级裁判通过周期性申请和甄选过程选择。 | + | 裁判行为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来裁定裁判的行为是否存在问题,以及不当行为应如何从裁判计划的角度来处理。委员会由数位3级裁判组成,由计划协调员和区域协调员通过周期性申请和甄选过程选择。 |
- | 委员会成员收集关于事件的信息,这包括当事裁判的对事件的陈述。当事裁判可以请求一名3级以上裁判为他向委员会辩护。如果该辩护裁判是委员会成员,该辩护裁判不会参与该事件的解决。 | + | 委员会成员收集关于事件的信息,这包括当事裁判的对事件的陈述。当事裁判可以请求另一位裁判为他向委员会辩护。如果该辩护裁判是委员会成员,他不会参与该事件的解决。设立辩护裁判的意图,是帮助增进沟通,缓解当事裁判可能感受到的恐吓感,并确保当事裁判在事件调查流程中不会感到被孤立。在与被诉不当行为的裁判、或与委员会收集信息所需联系的裁判联系时,委员会将会使用该裁判在Judge Apps上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进行联系,除非该裁判另行说明。 |
- | 经过对所需信息的收集和考量,委员会会作出如何解决事件的建议。在建议中,委员会成员考量被控告的裁判是否应对疑似不当行为负责,事件的特定情形(包括与万智牌关联的程度),以及其他因素。裁定会事先通知区域协调员顾问委员会(RCAC)和裁判计划经理,然后生效。 | + | 经过对所需信息的收集和考量,委员会会作出如何解决事件的建议。在建议中,委员会成员考量被控告的裁判是否应对疑似不当行为负责,事件的特定情形(包括与万智牌关联的程度),以及其他因素。裁定会事先通知区域协调员顾问委员会(RCAC)、计划协调员和裁判社群经理,然后生效。 |
委员会有责任保证报告事件的人和当事裁判获知调查的进度以及预计完成调查的时间。 | 委员会有责任保证报告事件的人和当事裁判获知调查的进度以及预计完成调查的时间。 | ||
行 93: | 行 95: | ||
委员会使用文件来进行裁定,这些文件详细列出了行事流程、以及一系列可能的不当行为情况所对应的推荐解决方法。然而,为了防止有人试图利用文件的漏洞,此文件不会公开。 | 委员会使用文件来进行裁定,这些文件详细列出了行事流程、以及一系列可能的不当行为情况所对应的推荐解决方法。然而,为了防止有人试图利用文件的漏洞,此文件不会公开。 | ||
- | 被停权和取消认证的裁判列表只会由委员会、区域协调员、4级和5级裁判和RCAC看到。区域协调员可以按需要与相关人员就被停权裁判的状态进行沟通。 | + | 被停权和取消认证的裁判列表只会由委员会、区域协调员、计划协调员和RCAC看到。这些裁判可以按需要与相关人员就被停权裁判的状态进行沟通。 |
- | === 举报不当行为 === | + | === 举报疑似不当行为 === |
- | 裁判不良行为应该向被举报之裁判的区域协调员举报,或者通过万智牌裁判反馈表单,该表单可以支持完全匿名举报。\\ | + | 裁判疑似不当行为应该向被举报之裁判的区域协调员举报,或者通过万智牌裁判反馈表单,该表单可以支持完全匿名举报。\\ |
在此联系区域协调员:[[http://blogs.magicjudges.org/contact/contact-a-regional-coordinator/]]\\ | 在此联系区域协调员:[[http://blogs.magicjudges.org/contact/contact-a-regional-coordinator/]]\\ | ||
在此获取反馈表单:[[http://goo.gl/wj7Zp0]]\\ | 在此获取反馈表单:[[http://goo.gl/wj7Zp0]]\\ | ||
- | 在无法使用Google Forms的地区或情形下,亦可向magicjudgefeedback@gmail.com此邮件地址发送反馈。 | + | 在无法使用Google Forms的地区或情形下,亦可向[[magicjudgefeedback@gmail.com]]此邮件地址发送反馈。 |
- | 不良行为也可以向任何4级以上裁判举报,他们会将问题转给委员会。 | + | 疑似不当行为也可以向任何具有高级角色的裁判或委员会委员举报,他们会将问题转给委员会。 |
- | 在比赛中发生的不良行为,除通过以上方式举报外,还应向比赛主办人举报。 | + | 在比赛中发生的疑似不当行为,除通过以上方式举报外,还应向比赛主办人举报。 |
- | 疑似不良行为的匿名举报也可以向RCAC成员举报,该成员是从专业赛名人堂中选出的。该成员会将举报匿名转给委员会,除非有举报人的准许,不会向任何裁判泄露举报人的身份。目前这位成员是Jon Finkel。 | + | 疑似不当行为的匿名举报也可以向RCAC成员举报,该成员是从专业赛名人堂中选出的。该成员会将举报匿名转给委员会,除非有举报人的准许,不会向任何裁判泄露举报人的身份。目前这位成员是Jon Finkel。 |
需要澄清的是,裁判计划和此处所述的流程并非法律的替代。涉及犯罪嫌疑的严重不当行为应向相应当局进行举报。 | 需要澄清的是,裁判计划和此处所述的流程并非法律的替代。涉及犯罪嫌疑的严重不当行为应向相应当局进行举报。 | ||
行 111: | 行 113: | ||
=== 不当行为的种类 === | === 不当行为的种类 === | ||
本文件将不当行为进行归类,以帮助裁判理解裁判计划的期望,以及何种举止会受到委员会的处理。这些描述亦会帮助委员会保证类似的事件得到公平一致的处理。错误的判罚或任何裁判出自正直本意犯下的错误不视为不当行为。 | 本文件将不当行为进行归类,以帮助裁判理解裁判计划的期望,以及何种举止会受到委员会的处理。这些描述亦会帮助委员会保证类似的事件得到公平一致的处理。错误的判罚或任何裁判出自正直本意犯下的错误不视为不当行为。 | ||
+ | |||
+ | **警告:此列表并未涵盖所有可能的情形** | ||
== 破坏赛事公正性 == | == 破坏赛事公正性 == | ||
行 138: | 行 142: | ||
这包含任何形式的、针对举报人的报复行为。社群的成员应该能够举报不当行为,而不受报复的吓阻。 | 这包含任何形式的、针对举报人的报复行为。社群的成员应该能够举报不当行为,而不受报复的吓阻。 | ||
+ | |||
+ | 这不包含一般的(特别是在社交媒体上表现出的)使人厌烦感、不友好感、或其他不擅社交的行为习惯。 | ||
//示例:// | //示例:// | ||
行 152: | 行 158: | ||
* 赛后一起出外聚会时,裁判向另一个裁判提出约会,被其拒绝后仍不依不饶。 | * 赛后一起出外聚会时,裁判向另一个裁判提出约会,被其拒绝后仍不依不饶。 | ||
* 裁判对其指导的裁判候选人产生爱慕,被其拒绝后,使用裁判指导作为跟踪该裁判候选人的借口。 | * 裁判对其指导的裁判候选人产生爱慕,被其拒绝后,使用裁判指导作为跟踪该裁判候选人的借口。 | ||
+ | |||
+ | == 滥用信任 / 滥用裁判计划中的角色 == | ||
+ | 出于信任,一些裁判可能被赋予获取关于裁判计划、其他裁判或牌手的私人的、敏感的信息。有时一些裁判可能被赋予由裁判计划拥有的物资。侵犯此种信任的行为会对整个裁判社群的形象产生影响,不应被许可。 | ||
+ | |||
+ | //示例:// | ||
+ | * 裁判向某人提出收费来换取在模范计划中对后者提名。 | ||
+ | * 负责组织裁判会议的裁判虚报与会者的人数,以图将额外的闪卡中饱私囊。 | ||
+ | * 裁判故意销毁与项目相关的共享文档,只因其与另一位项目成员意见不合。 | ||
== 攻击性行为 == | == 攻击性行为 == | ||
行 177: | 行 191: | ||
* 裁判在未经牌店经理同意的情况下,从其执法的牌店拿取产品。 | * 裁判在未经牌店经理同意的情况下,从其执法的牌店拿取产品。 | ||
- | === 处理不当行为 === | + | ===== 处理不当行为 ===== |
以下列出可能的处理方式,按照处罚的严重性从低到高排列。根据每个事件的特定情况不同,在所述的处理方式之外可能会附加额外的交谈、补救措施或条款等。 | 以下列出可能的处理方式,按照处罚的严重性从低到高排列。根据每个事件的特定情况不同,在所述的处理方式之外可能会附加额外的交谈、补救措施或条款等。 | ||
- | == 无处理 == | + | === 无处理 === |
如果委员会注意到了该事件,但委员会认为没有处罚的必要,会向该裁判发信告知事件已经处理完毕,且没有处罚。 | 如果委员会注意到了该事件,但委员会认为没有处罚的必要,会向该裁判发信告知事件已经处理完毕,且没有处罚。 | ||
- | == 警告信 == | + | === 警告信 === |
警告信的意图是让被警告的裁判认识到其问题行为。作为继续留在裁判计划中的条件,警告信亦会鼓励裁判更正该行为。 | 警告信的意图是让被警告的裁判认识到其问题行为。作为继续留在裁判计划中的条件,警告信亦会鼓励裁判更正该行为。 | ||
- | == 停权 == | + | === 停权 === |
停权是最复杂的解决方案。停权会强制裁判在一定期限内脱离裁判计划,并给其反省和更正行为的机会。它会让被停权的裁判认识到其问题行为,作为重新加入裁判计划的条件,它亦会鼓励裁判更正该行为。停权亦是对裁判计划严肃处理问题行为的证明。 | 停权是最复杂的解决方案。停权会强制裁判在一定期限内脱离裁判计划,并给其反省和更正行为的机会。它会让被停权的裁判认识到其问题行为,作为重新加入裁判计划的条件,它亦会鼓励裁判更正该行为。停权亦是对裁判计划严肃处理问题行为的证明。 | ||
+ | |||
+ | 被停权的裁判应当不参与裁判工作,不以裁判自居。被停权的裁判不能以裁判身份参与任何DCI或WPN认证赛事,也不能参加裁判会议。 | ||
被停权的裁判之Judge Apps账号仍保持激活状态。然而,被停权的裁判除阅读以外,不应参与认证裁判论坛上的讨论。并无要求被停权的裁判自行退出Judge Apps以外的认证裁判群组或论坛;但这些群组的运行者可以自行决定从群组中移除被停权的裁判。 | 被停权的裁判之Judge Apps账号仍保持激活状态。然而,被停权的裁判除阅读以外,不应参与认证裁判论坛上的讨论。并无要求被停权的裁判自行退出Judge Apps以外的认证裁判群组或论坛;但这些群组的运行者可以自行决定从群组中移除被停权的裁判。 | ||
被停权的裁判不应积极参与正在进行的裁判项目,特别不应以领导者角色参与。然而,特定项目的领导者可以决定将被停权的裁判作为参与者留在项目中,以保证停权结束后项目的延续性。是否允许其停权结束之后重新参与或领导项目取决于该项目的领导者。若出现项目领导者被停权的特殊情况,项目的领导应该立即移交给项目的替补领导者。 | 被停权的裁判不应积极参与正在进行的裁判项目,特别不应以领导者角色参与。然而,特定项目的领导者可以决定将被停权的裁判作为参与者留在项目中,以保证停权结束后项目的延续性。是否允许其停权结束之后重新参与或领导项目取决于该项目的领导者。若出现项目领导者被停权的特殊情况,项目的领导应该立即移交给项目的替补领导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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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停权的裁判不能参与模范计划,提交认可。由被停权的裁判在其停权期间提交的认可不会被公布,也不会有相应的邮寄。在被停权的裁判停权期间或停权之前为该裁判撰写的认可,其相应的邮寄将由威世智决定是否寄出。 | ||
停权不会影响访问裁判中心。被停权的裁判仍然可以提交评鉴、接受练习测验、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裁判中心。在停权开始时,应当鼓励被停权的裁判完成正在进行的评鉴。被停权的裁判应该将待认证或升级的候选人移交给另一位裁判,以保证指导的延续性以及避免不需要的拖延。 | 停权不会影响访问裁判中心。被停权的裁判仍然可以提交评鉴、接受练习测验、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裁判中心。在停权开始时,应当鼓励被停权的裁判完成正在进行的评鉴。被停权的裁判应该将待认证或升级的候选人移交给另一位裁判,以保证指导的延续性以及避免不需要的拖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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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停权的裁判应当于停权期间不作为裁判工作,不以裁判自居。 | ||
赛事主办方如果于Judge Apps上甄选裁判时选择了被停权的裁判,将会收到通知。主办方会自行考虑人选,并决定其赛事的工作人员。然而,被停权的裁判如果在赛事中作为裁判工作,将视为该裁判无视其停权状态。 | 赛事主办方如果于Judge Apps上甄选裁判时选择了被停权的裁判,将会收到通知。主办方会自行考虑人选,并决定其赛事的工作人员。然而,被停权的裁判如果在赛事中作为裁判工作,将视为该裁判无视其停权状态。 | ||
- | == 降级 == | + | === 降级 === |
当裁判的行为与其级别不相称、或与裁判等级相关的威信、权威或责任在不当行为中构成重要因素时,可能会采取降级处罚。此处罚通常用于剥夺裁判的与其认证等级相关的部分特权。 | 当裁判的行为与其级别不相称、或与裁判等级相关的威信、权威或责任在不当行为中构成重要因素时,可能会采取降级处罚。此处罚通常用于剥夺裁判的与其认证等级相关的部分特权。 | ||
降级可以与停权同时执行。对于1级裁判,降级与取消认证没有区别。 | 降级可以与停权同时执行。对于1级裁判,降级与取消认证没有区别。 | ||
- | == 取消认证 == | + | === 取消认证 === |
若委员会认为裁判不应继续作为裁判计划的一员时,会采取取消认证处罚。作为委员会能够作出的最严厉的处罚,取消认证不会被草率对待。 | 若委员会认为裁判不应继续作为裁判计划的一员时,会采取取消认证处罚。作为委员会能够作出的最严厉的处罚,取消认证不会被草率对待。 | ||
作为额外措施,委员会可以拒绝该裁判再次完成认证流程。 | 作为额外措施,委员会可以拒绝该裁判再次完成认证流程。 | ||
- | ===== 附录B~版本历史 ===== | + | ===== 附录A~版本历史 ===== |
- | * 2014年11月30日~第一版发布; | + | |
- | * 2015年1月1日~第二版发布; | + | === 2018年2月 === |
+ | * 修改了错字和用语。(译注:仅英文原文) | ||
+ | * 加入了:如同任何其他裁判一样,被记录在案的性犯罪者可针对事件判决申诉。 | ||
+ | === 2018年1月 === | ||
+ | * 加入了“滥用信任 / 滥用裁判计划中的角色”一条。 | ||
+ | * 修改了“裁判不应利用其裁判身份或权威获取不应得的个人利益或以恶意行事。”一条的原则。 | ||
+ | * 加入了:明确说明了被记录在案的性犯罪者不允许成为裁判计划的成员。 | ||
+ | === 2016年4月~5月 === | ||
+ | * 移除了对4级和5级的引用、并进行了一些有关于新新世界秩序(NNWO)的编辑。 | ||
+ | === 2015年12月24日 === | ||
+ | * 添加了关于威世智可能会主导对严重和特殊事件的处理的说明。 | ||
+ | * 添加了关于除了牌手调查委员会以外,威世智也会禁赛一位同时是裁判的牌手的明确说明。 | ||
+ | * 明确了联系裁判和辩护人的首选方式是Judge Apps电子邮件地址。 | ||
+ | * 在“重大的交流失败”一条增加了说明,强调我们并没有监视Facebook(等社交媒体)。这类问题应该是关于具体问题的,而非具有不友好、不善社交的性格。 | ||
+ | * 明确了关于停权的信息,特别是关于裁判会议和模范计划的说明。 | ||
+ | * 决定委员会组成人选的人中,加入了RC。 | ||
+ | * 加入了辩护裁判的细节,移除了辩护裁判L3的要求。我们仍然“推荐”由L3作为辩护裁判,但如果当事裁判更愿意让一位L2作为辩护裁判,也没有问题。 | ||
+ | * 修正一些书写错误。结构和页码重新调整,将原来的“附录A”分割为几个部分,且不再是附录。 | ||
- | 与过往版本的更动: | + | === 2015年1月1日 === |
* 修正了错字、澄清了部分词语 | * 修正了错字、澄清了部分词语 | ||
* 更新了文档结构和字体,加入了目录、字体、页码,分割了章节和附录 | * 更新了文档结构和字体,加入了目录、字体、页码,分割了章节和附录 | ||
行 222: | 行 255: | ||
* 澄清了“赌博或贿赂”一节的第二个例子 | * 澄清了“赌博或贿赂”一节的第二个例子 | ||
+ | === 2014年12月1日 === | ||
+ | * 最初发布版本。 |